新加坡高庭星期二(7月14日)判决,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与人力部长陈诗龙医生起诉国际财经媒体彭博社及其记者诽谤一案胜诉,两人各可获得23万新元赔偿。
这起诽谤案源于彭博社于2024年12月12日刊登的一篇题为《新加坡豪宅交易愈发隐秘》(Singapore Mansion Deals Are Increasing Shrouded in Secrecy)的文章。文章聚焦新加坡优质洋房(Good Class Bungalow)交易中,部分买家通过信托和空壳公司隐匿身份的现象。文中提及尚穆根通过信托结构出售了Queen Astrid Park一带的一栋洋房,成交价高达8800万新元;同时也提到陈诗龙在Brizay Park附近以约2700万新元购买了一栋优质洋房。
两名部长于2025年1月6日分别向彭博社及撰写该文章的记者罗德蔚(Low De Wei)提起诉讼。诉方认为,文章将两人合法的房产交易与洗钱等不透明行为并列讨论,构成诽谤。尚穆根更指称,文章是蓄意将他与” shady deals “(可疑交易)联系起来。
此案于2025年4月7日在高庭开审,历时七天审理,诉辩双方律师于5月22日进行了口头结案陈词。代表两名部长的文达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指出,彭博社在案件审理期间行为恶劣且不合理。
高庭法官林茵倩在书面判词中指出,文章的自然和通常含义会让读者认为,两名部长利用了缺乏制衡或披露要求的环境,以不透明方式进行房产交易,目的是逃避审查,可能涉及洗钱。法官强调,指控他人刻意安排财产交易以逃避可能的洗钱调查,显然会降低该人在社会中的声誉。
林茵倩法官还驳回了彭博社依据英国”雷诺兹抗辩”(Reynolds defence)提出的公共利益辩护,指出该抗辩不适用于新加坡法律。法官更认定彭博社在报道中存在恶意——在诽谤案件中,恶意被定义为”任何恶意、怨恨或不正当动机”。审理期间披露的电子邮件显示,记者曾将尚穆根称为”最喜爱的部长”,称其出售洋房获得”令人瞠目的金额”,这让尚穆根认为自己是遭到针对的目标。
最终,法庭判给每位部长17万新元的一般损害赔偿和6万新元的加重损害赔偿,合计23万新元。彭博社共需支付46万新元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两名部长此前已另一起诽谤案中胜诉——网络媒体”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因转载彭博社相关报道并发表评论,被法庭判处罚款。
早在2023年文章发表时,新加坡土地管理局和贪污调查局已公开声明,两名部长的租房程序完全合规,未发现任何不当行为。文章刊出数日后,新加坡政府即依据《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POFMA)要求彭博社刊登更正通知。彭博社虽遵守了命令,但同时声明是”在制裁威胁下”行事,并坚持其报道立场。
两名部长表示,提起诉讼是为了纠正公共记录,维护公众对公共机构的信任。此案判决再次引发关于媒体监督边界与诽谤法律适用的讨论。